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
编号:2019-122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19年12月5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(新城二路、县检察院西附楼
联系方式:0543-2397118
序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面积 | 用途 | 备注 |
1 | 博兴县新博加油站 |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| 博兴县纯化镇贾家村东(S228线与S319线交汇处东北侧) | 371625104009JB00055W00000000 | 887平方米 | 其他商服用地 |
博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9年1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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